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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秋季学期成绩核查、课程替换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9-01 10:27   审核人:

校区全体学生:

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组织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成绩核查、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绩核查

(一)核查范围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成绩(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适用范围

学生对上学期成绩有疑义的,到教学工作部填写《查卷申请》

提出成绩复查申请。任课教师复查成绩有误的,向教学工作部提交成绩修改申请。

(三)时间安排

9月2日-9月10日

二、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

(一)课程替代适用范围

1、转专业、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学生因培养方案调整所引起修读课程与现专业执行方案课程有差异的课程,在满足课程替代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课程替代。

2、本通知所指替代课程:学生所修读的现执行方案以外的,且成绩合格的课程。被替代课程:执行方案要求的、未修或成绩不合格的课程。

(二)课程替代原则

1、总体替换原则:替换课程目标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及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能覆盖或等价被替换课程的课程目标及支撑指标点的,可申请进行替换与学分认定。

2、一般替换课程学分与被替换课程学分差异在1学分内,否则需安排补修相应课程。

3.高峰体验课(小班讨论课)的学生,可按本人情况申请置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或创新学分。

4、退役复学的学生可持退役证明材料申请免修相关课程免修,经认定后登记为当学期对应课程成绩。

5、课程不能重复替换,替换后原则上不再修改。

(三)校外课程学分认定原则

1、认定课程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水平与在学校学习的培养要求基本相当。

2、一般按学期、学年整体进行学分转换。

3、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学分须在我校获得。

(四)校外课程学分认定要求

1、经国际交流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的外出交流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返校后,需进行课程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

2、未经学校同意,或经学校同意派出学习但未经学校同意更换学校或学习专业的,不予受理。

3、学生需提供当年国际交流学院公布的交流项目文件(人员名单)和校外修读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课程简介、课程大纲,国际交流处出具的成绩认定说明材料。

(五)时间安排

9月2日-9月10日

(六)申请流程

1、学生因学籍异动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引起的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需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审批表》,完成对应的审核签字交至教学工作备案。

2、学生因学籍异动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未修读课程,需填写《中北大学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完成对应的审核签字交至教学工作备案 。

3、交流项目学生的课程替换与学分评定,需自己联系国际交流处,填写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供《中北大学国际交流项目学生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审批表》,国际交流处完成审核校外课程及成绩工作后,学生将《中北大学国际交流项目学生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教学工作部备案。

教学工作部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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