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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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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2020-08-29 09:32   审核人:   (页面访问量:)

 

校区各单位

按照中北大学教务处学业预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建立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8]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精神,现启动校区2020-2021-1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业预警实施范围

1、尚有不及格课程学生

2、学业成绩下降的学生

3、转学、转专业学生(是否有未修课程)

4、平均学分绩点低于授学位最低要求的

5、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未达预定要求的

二、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 确定预警学生名单(8月29日-8月30日):教学工作部依据专业培养计划,统计不及格门次与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与预警级别。

2、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告知与联系工作(8月31日-9月1日):根据预警级别,按“落实办法”采取相应的告知与联系措施,或向学生发放《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或向学生家长送达《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或邀请学生家长适时来校面对面沟通交流。

3、 组织做好学业帮扶工作:按“落实办法”各部门做好预警学生学业情况的梳理工作,建立帮扶机制,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4、全程做好预警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预警教育过程要全程留痕。各部门要对学业预警学生学业问题进行原因调查,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建立预警学生管理档案,做好动态跟踪工作。

三、学籍异动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确认学籍异动名单(8月29日-8月30日):根据不及格课程总学分,满足《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第十九条或三十条,应予降级或退学。

2、学籍异动处理(8月31日-9月1日):对作降级或退学的同学,报教务处作学籍异动。

四、相关注意事项

1、 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业顺利完成,关系到校区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落实办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各单位要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对学生的学业预警不是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仅是给予学习困难学生善意提醒,并尽可能提供学业帮助。请预警学生要及时调整心态,做好学业规划,确保完成学业。

3、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学业预警通知单(书)的下发或送达工作,要注意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日常记录与档案收集及整理工作。

4、校区将于9月2日前报送“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

教学工作部

2020年8月29日

附件【学业预警工作_附表 (1).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落实《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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