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朔州校区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合理,结合校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朔州校区治学楼所有会议室。
第二条 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第三条 会议室由综合工作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调试。会议室钥匙专人负责,不得借与任何人。
第四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会议室内桌签摆放、座次安排、人员接待、会议记录,并提供会议用品,未经许可非参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第五条 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向综合工作部提出申请。两个以上部门同时要求使用会议室,原则上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但综合工作部不负责协商,由使用部门自行协商。
第六条 遇有校区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需服从校区的重要会议。
第七条 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如需综合工作部协办的事项需提前说明,综合工作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综合工作部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会议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如投影仪、电视等,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破坏,导致会场设备损毁故障者,须付赔偿责任。
第九条 会议室使用期间,应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允许乱扔垃圾。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务必将垃圾清理干净,将移动过的桌椅、设备等还原,离开时关闭门窗及电源,并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如发生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修,保证其它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条 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校区保洁工作人员负责会议室的保洁工作,需定期清洁会议室的地面、玻璃、桌椅等。
第十一条 会议室使用部门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如需借用会议室内物品时,要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并及时归还。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综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