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关于2013年<国家测试和上报的通知>》(教体艺司〔2013 〕1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盒上报的通知>》(晋教体〔2013 〕9号)等文件精神,校区《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已结束,但截至目前还有部分同学因事假、病假等未按时参加测试,经校区领导研究决定:本学期第16周、17周为补测时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班级补测时间、补测名单以基础教研室体育组下发的通知为准;
2、补测学生须着运动鞋、运动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试(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证件不全须携带校区教学工作部开具的相关证明);
3、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区各项评优、奖学金评选,成绩获得“优秀”者方可有资格获得“身体素质模块”奖学金;《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一次补测,补测成绩仍不及格者,则学年《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年《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最高记59分:
评价指标中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达不到及格者;
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5、补测学生如有疾病(例如:心血管方面等疾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者须事先提供二级乙等医院证明、书面申请等。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工作部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