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管理制度 | 办事指南 | 报修服务 | 饮食中心 | 服务电话 
通知公告
2020年冬季楼宇门开放调整通知 2020-11-25
朔州校区举办2020级新生安全教育培... 2020-11-13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2020年度消防安全... 2020-10-29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举行反恐、地震、... 2020-10-29
朔州校区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 2020-10-08
后勤保障部欢迎2020级新生工作现场 2020-09-16
后勤动力维修中心积极抢修,将东食... 2020-09-11
 
当前位置: 后勤保障部>>管理制度>>正文
 

动力维修对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制度(试行)
2017-08-27 18:16 后勤保障部  审核人:

一、 为加强对外单位进入校区施工的管理,维护校区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切实保护校区环境,避免、减少因施工、场地借用等造成校区各种设施设备的损坏,保证校区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 本规定所称外单位进入校区施工,是指外单位在校区内进行的:各种商业经营,或因工作需要借用校区场地、或经过校区同意的土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等施工活动。

三、 施工单位在进驻校区前,施工单位负责人须到校区管理部门(治学楼105)填写《中北大学外来施工单位审批表》。填写《审批表》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或者是校区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施工方案等。

四、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注意的事项及处理措施

1、 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办理《审批表》,并在施工处及相关区域围挡并张贴警示标志。

2、 外来施工单位在进校施工时,需缴纳合同总额5%的押金,待施工验收结束后,根据《审批表》中退场审批情况退还押金。

3、 外来施工单位使用电源,需写清用电设备及功率电压等相关参数,经后勤保障部同意后联系校区电气人员接引。如施工方是大包工程,在使用水、电时应安装计量表,并在工程结束时结算所用水、电费。

4、 外来施工单位未经校区同意不得破坏楼宇土建结构。

5、 其它未列入本规定的事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校区内人员或外来施工单位人员伤亡的,由外来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对屡次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校区有权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清华大学 | 中北大学 | 山西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北京大学 | 天津大学 | 南开大学 | 浙江大学 | 复旦大学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朔州校区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 邮政编码:036000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