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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入学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7-09-04 08:52   审核人:

研究生院及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新生按时参保,并能及时享受太原市医保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并政发[2009]60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7]42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的切身利益,配合做好新生的参保工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使每一位学生真正了解有关医保政策。现将2017级新入学研究生和本科生有关医保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一、研一新生报送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1 请于开学后一周内,按班或学院由学生科将参保学生信息统一收齐后,报校医院医保科。  

2、请下载附件1的《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系统》(内附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内容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  

3、使用《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系统》完成本班参保学生信息的录入、核对工作,并需要将如下材料同时交回  

(1)录入参保学生信息的电子表发至邮箱:zbdxyyybk@126.com,软件采集的参保信息要保存完整。  

(2)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核对登记表。此登记表在《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系统》录入完成后用A4纸张打印,并由参保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  

4、校医院医保科将于近期开展培训会,讲解如何使用《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系统》填报参保信息,请各学院学生科长安排辅导员或班主任来校医院门诊3楼大会议室参加培训。时间定于8月31日上午11点和下午4点,及9月4日上午11点和下午4点。  

附件1 大学生参保信息系统

附件2 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证书

注:若不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则必须填写附件2内容,并交于各学院学生科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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