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朔州校区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按照《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2020]17号)的原则和规定,根据中北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籍【2021】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朔州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朔州校区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同时,发挥导向作用,激励校区学生刻苦学习,矢志成才,在校区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育人氛围。
二、成立朔州校区推免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组 长:王爱成
成 员:蔡文涛 吴秉衡 张志毅 武金有 刘天野 韩 涛
马理强 韩忠文 苗 俊 刘 涛
工作职责:
1、制订朔州校区推免生工作的实施政策、细则;
2、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校区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3、确定校区推免生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对该项工作进行全程领导和监督;
4、负责实施细则解释,讨论解决突发问题;
5、负责推免生资格和相关材料的审核、公示;
6、负责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推免生上报的相关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及实践能力条件等进行认定和评估。
三、推免生范围及条件
1、遴选范围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年学习的本科生。
2、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工作,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体质健康要求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50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学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并经校区医务部审核。
(3)学业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创新能力分”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规定及要求,以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成果为主要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4。
①学科竞赛:凡参加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而且是学校或校区发文组织参加的赛事,均可计分。一等奖记0.4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获奖以证书为准,只要证书上有本人姓名即可计分,排名先后次序不影响分值;鉴于全国赛事的水平有显著差异,必须辅以适当的权重加以区分:“超级”的权重为1,“一级”的权重为0.8,“二级”的权重为0.6,“三级”的权重为0.4。赛事的级别按《中北大学2021年学科竞赛目录》执行。该项计分为获奖等级分与对应级别权重两项相乘的积。获奖等级及次数可累积计分,最大值不超过0.4分。
②论文发表: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收录可计分,一区论文0.4分,二区论文0.3分,三区论文0.2分,四区论文0.1分;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并被EI收录记0.08分;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工科类)发表学术论文记0.06分。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并被CSSCI收录记0.4分;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文科类、北大核心)发表学术论文记0.3分。若论文是“双核心”,则取分值高者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计分以篇为单位统计,累计计分最大值不超过0.4分。
③申请专利:发明专利获授权且排名第一,每项计0.2分;实用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且排名第一,每项计0.02分;该加分项可累计核算,最大值不超过0.4分。
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凡国家级立项的,按立项计划开展工作的,提供支撑材料足以说明已完成一半以上工作量的,可以计0.4分。该项目组成员不分排名先后均可计0.4分。每个项目均可计分,累计计分最大值为0.4分。
⑤上述四项是创新能力的分类项,虽然每类的最高分值是0.4分,而且不同类别可以累计计分,但同属于创新能力的测评范畴,所以,上限分值仍确定为0.4分。
“实践能力分”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参加全国性体育赛事获得前三名、扩大了学校知名度,每次可计0.1分;参加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被官方媒体报道,提升了学校美誉度,受到国家级党政部门表彰者计0.1分,受到省级党政部门表彰者计0.09分。实践能力核定的上限分值为0.1分。
3)同一专业综合评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名原则:
①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分高者优先;
②上述条件下依然相同的,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
③上述条件下依然相同的,以前三年所修数学类课程平均分高者优先;
④上述条件下依然相同的,以前三年所修思政类课程平均分高者优先;
⑤上述条件下依然相同的,以前三年体测平均分高者优先。
(4)对英语水平的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国内的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提升学校知名度的不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限制。
四、名额分配
1、按照教务处下发比例,以朔州校区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为依据计算名额。在能够满足每个专业分配一个名额的情况下,此外还剩余名额,则在人数较多(80人以上)的专业中进行分配,按照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平均创新加分值两项内容相加进行综合排序,依次给予分配,直至分配完。
2、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全运会等重大国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提升学校知名度的名额单列,由校区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将其申请表于9月21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参军入伍退役学生,符合推免生选拔基本条件的名额单列,由校区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将其申请表于9月21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申请、审核和遴选程序
1、申请(9月15日18点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方可作为候选人。申请人应在当年规定的期限内填写《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时须提交:(1)经教学工作部签章的学生成绩单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仅限PDF格式,文件以“身份证号 姓名.pdf”命名);(2)能表明个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上述材料交至教学工作部205。
2、审核(9月18日前)。由工作组中校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对学生的学术专长进行审核。教学工作部将有关材料分发至工作组,工作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具体安排如下:
(1)工作组“学习成绩分”的审核评定,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2)工作组负责“创新能力分”审核评定,对申请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工作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材料鉴定意见签字纸质版报送至教学工作部。
(3)工作组负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实践能力分”中体育竞赛部分的审核评定。
3、遴选(9月18日前)。校区根据“学业成绩”、“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审核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严格按照综合评分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初选名单。将初步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如有异议,报工作组研究决定;直至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经工作组审核,报教务处审定。
六、有关管理事项
符合《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2020]17号)规定的名额单列的学生,在教务处下发通知后,工作组组织个人申请和条件审核、批准,由校区统一报送教务处。
七、纪律要求
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免试等);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3、经核实在推免及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及存在学术不端正行为者;
4、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5、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6、受过学校各类处分者。
八、畅通推免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向校区工作组申诉,校区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如学生继续存有异议,以书面材料提交校本部专家复核小组复核。
九、附则
本细则由校区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朔州校区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