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对来财务部办事、报账、电话咨询等事宜的服务对象,财务部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的事由和依据。
一、根据财务部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
二、财务人员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财务法规制度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其办理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三、服务对象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补齐材料后,财务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四、财务人员的一次性告知要做到表述准确、介绍全面,使办事人员减少多余环节、节省时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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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