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原则
坚持专家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既体现专家对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的客观评价,也体现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按照考核和评比共同进行的原则,既奖励优秀者,也帮扶欠佳者。
2、考评对象
校区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3、评选时间
每学期评选一次。
4、评选办法
教师讲课基本功考核占60%,讲授课程教学检查评价占40%(详见评价细则)。
二 参评资格条件
凡考评期内出现以下教学状况之一者,不能参与优秀教师评选,并视情节进行教学事故认定,按规定处理。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
书育人的基本宗旨,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因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未布置作业或练习。
4、学期内因私调课四次及以上。
5、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如私自停调课,未及时提交试卷、成绩等。
三、优秀教师评价细则
1、讲课基本功考核60%
讲课基本功考核由教学工作部负责组织,由学生测评(20%)和专家现场评价(80%)两部分组成。一是校区领导、外聘专家、校区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教师组成专家评委,对每门课程随机抽查听课三次并给出分数。二是在由教学管理人员随堂抽取学生代表进行问卷调查,然后给出分数。专家现场评分标准依据《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评价表》(附件2);学生代表评分标准依据《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课堂教学反馈表》和《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实验教学反馈表》(附件3和附件4)。
2、教学常规考核15%
(1)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本项满分5分
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
得分 |
备注 |
学期授课计划完成100% |
5 |
按照教学日历进行考查 |
学期授课计划完90-99% |
4 |
学期授课计划完80-89% |
3 |
学期授课计划完成79%及以下 |
0 |
(2)考勤纪律(迟到、早退及缺旷)本项满分5分
考勤情况 |
扣分规则 |
备注 |
教研室、课程组开会缺旷 |
每次扣1分 |
开会考勤以会议签到记录表为准;上课迟到早退及教师值班缺旷以教学工作部检查记录为准; |
上课迟到、早退 |
每次扣0.5分 |
上课及教师值班缺旷 |
每次扣2分 |
(3)因私调课本项满分5分。
因私调课 |
得分 |
备注 |
全学期无因私调课 |
5 |
以停调课申请为准,由教学工作部统计 |
一次因私调课 |
4 |
二次因私调课 |
3 |
三次及以上因私调课 |
0 |
3、教学资料完成和规范25%
(1)备课教案及首页
本项满分10分。对教案及首页进行过程抽查和学期末检查。过程抽查每学期满分6分。
备课教案及首页 |
学期初、末检查得分 |
过程抽查得分 |
备课教案及首页完整规范 |
4 |
满分6分。每次抽查无教案或首页扣1分,使用旧教案和首页扣0.5分。 |
有备课教案及首页,不完整 |
3 |
无备课教案及首页 |
0 |
|
(2)实施课程授课计划本项满分3分。
课程授课计划 |
得分 |
|
课程授课计划完整规范并及时提交 |
3 |
|
未及时提交课程授课计划 |
0 |
|
(3)作业及批改
本项满分7分,以作业本或项目(单元)任务书、试验报告为据。
作业及批改 |
全批改得分 |
半批改得分 |
未批改 |
作业覆盖各章 |
7 |
5 |
0 |
作业覆盖九成 |
6 |
4 |
0 |
作业覆盖八成及以下 |
5 |
3 |
0 |
(4)学生成绩统计分析及教学总结
本项满分5分。
学生成绩统计分析及教学总结 |
得分 |
备注 |
规范完成并按时提交 |
5 |
课程班级总评成绩及格率低于50%,另扣1分。 |
按时提交但不规范 |
3 |
未按时提交 |
0 |
4、教研成果鼓励5%
专业或学科竞赛获奖 ,本项满分5分。
专业或学科竞赛获奖 |
获国家级一、二等奖 |
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
其它获三等奖以上情况 |
教改论文 |
参加教师组专业竞赛或指导学生参赛取得专业或学科竞赛获等级奖以上奖励 |
5 |
4 |
3 |
2 |
可重复计算,每有一项加对应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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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及奖惩办法
1、教学工作部按照评分办法统计总分,上报校区领导。
2、根据打分情况,每学期按专业及课程组评选出优秀教师。校区为获得优秀教师的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500元奖金。对考核分数排名靠后的教师,将适当进行教学任务的调整,安排专家指导。
3、累计3次获得优秀教师者,由教学工作部报请校区领导批准,颁发中北大学(朔州校区)优秀主讲教师证书,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评聘职称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