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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大学生医保待遇须知
2018-10-25 21:48   审核人:

一、太原市医保中心关于大学生医保的规定

(一)在太原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任何转诊手续,住院实行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在办理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最高封顶线提高到47万元(基本7万元+补充医疗40万元);在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或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没有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在山西省的医院就医其疾病不能诊治的,可经山医一院、山医二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市中心医院批准转诊到北京、上海、天津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就医。就医结束后需回转出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三)享受未成年人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待遇标准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享受此待遇。病种为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对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以下医院进行救治:(1)先心病救治定点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大医院;(2)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大医院。报销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可享二次报销待遇,取消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二次报销都在定点医院进行实时结算,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转外就诊的患者报销比例降低5%

(四)享受特殊重大疾病的门诊报销病种为慢性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晚期术后(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国产抗排异药、肺源性心脏病。凡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2年的居民,在指定定点医院进行鉴定,门诊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取消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

(五)原籍地住院报销相关事宜:

1、国庆和寒暑假期间,回原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2、办理休学手续在原籍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开具休学或实习证明,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3节假日期间(含双休日),回原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开具请假证明,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急诊报销。

4、大学生在原籍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公章)。

2)住院费用票据原件

3)费用汇总明细(非一日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出院证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5)出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6)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7)大学生医保诊疗手册及首页的复印件

8)由居委会开具的原籍居住证明或太原市三甲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

9)身份证复印件

10本人申请

11)信息确认页:将身份证正面和学校统一发的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余下空白处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该银行卡卡号、联系方式、班级编号。

5、大学生在异地发生急诊住院,除假期不需要提供请假证明外,其他时间仍然需要提供请假证明;其他报销材料除不需要提供第4条中第(8)项要求外其他材料相同。注:急诊住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需要当天告知医务部,或者在出院后把发票或病历拍照片发给医务部,由医务部及时向太原市医保中心备案,避免逾期(太原市医保中心规定逾期不予报销)。

(六)发生的医疗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

1、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2、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3、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4、患者住院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医疗费用。

5、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所取得药品费用。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8、按照国家和相关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二、中北大学医院大学生医保规定

(一)学生(包括新生)入学当年9月份至12月份收集相关信息并缴费后,次年11日至1231日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门诊及住院医保待遇;毕业生门诊待遇截止到630日,住院待遇截止到1231日;新生在医保生效前住院治疗需要在住院当天向医保中心备案,朔州校区的学生由班主任通知朔州校区医务部,医务部负责向医保中心备案。

(二)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我校参保大学生在中北大学医院(朔州校区医务部)门诊就医时,请本人携带自己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学生只负担20%

(三)大学生门诊意外伤害报销标准

大学生门诊意外伤害报销比例为80%,年度最高封顶线为2000元。

(四)在中北大学医院住院的学生,除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外(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中北大学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学校另外给予二次补助报销(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再给与40%的补助)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五)中北大学医院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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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朔州校区医务部大学生医保补充规定

(一)朔州校区的学生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另外增加朔州市中心医院、朔城区人民医院为门诊转诊和住院治疗定点医院。参保学生在这两个医院的门诊和住院费用需要自己先垫付,治疗结束后把报销材料交回校区医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注:学生去太原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带上医保手册直接去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即可!

(二)学生门诊转诊必须由经治医生开具转诊单,未经医务部转诊的(急诊除外)、无病历记录、病历记录与检查及治疗情况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朔州不能诊治医务部认为需要转太原市就诊的,首先转回中北大学校医院;确因病情特殊必须转到太原市三级甲等医院就诊的,转诊之前必须由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否则不予报销。注:同学们直接回校医院就诊,带上医保手册即可,不用办理转诊手续!回校医院就诊门诊费用直接减免80%,本人只需要付20%!在校医院住院还能够享受二次报销,基本不花什么钱!校医院的诊疗水平和住院条件在二级甲等医院里还是排名靠前的!(朔州市中心医院、朔城区医院也都是二级甲等医院)

(三)门诊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1、《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2、转诊单; 3、就诊医院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4、门诊发票; 5信息确认页:将身份证正面和学校统一发的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余下空白处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该银行卡卡号、联系方式、班级编号。注:大学生诊疗手册和就诊医院病历本上未记载病情者一律不予报销。

(四)住院报销提供的材料同太原市医保中心的规定。

(五)假期以及平常在朔州市以外,没有经过医务部转诊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原有慢性疾病假期仍然需要持续复查与治疗的可以报销。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咨询医务部,咨询电话:13835100945;或者咨询校医院医保科,校医院医保科电话:0351—3942624

本规定自201911日起执行。以前的规定同时废止。

医务部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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