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就医
1、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保持原渠道不变,门诊公费医疗办法不变。大学生在我校医院门诊就医时个人负担20%,医院负担80%。
二、住院就医
1、大学生因病需要住院的,由接诊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必须携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到出入院结算处办理入院手续,交住院押金,出院后结账时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2、为了减轻大学生经济负担,校医院对在我院住院治疗的学生实行适当的优惠补助政策,凡在校医院住院的参保大学生除了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外,在自负部分的基础上再报销40%。
3、大学生如果在太原市其他医院就诊住院,必须携带大学生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本,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享受医保减免待遇,非定点医院(包括所有私立医院)不享受医保减免待遇。
三、转诊就医
1、门诊转诊:按照规定,大学生普通门诊应首先到校医院就诊,因校医院医疗技术或医疗条件所限,致使患者疾病在校医院不能确诊需要转往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的,由校医院经治医生开具转诊证明书,并由科主任签字转诊到指定的上级定点医院就医。门诊所发生的大型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按规定由门诊统筹资金报销50%,个人负担50%;一般检查按规定由门诊统筹资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不属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2、住院转诊:在太原市所有定点医院住院不需要转诊。
四、假期住院就医:大学生假期看病住院: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学生,必须携带大学生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本,直接在定点医院享受减免待遇;回原籍看病的学生,出院时准备好以下材料,送到校医院医保科报销。
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①诊断证明书
②出院证
③住院费用票据
④费用汇总清单
⑤复印病历
⑥医院等级证
⑦本人申请
⑧大学生诊疗手册
注明:①-----⑥项需加盖所住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