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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入学大学生医保须知
2015-09-15 14:38   审核人:

一、2016年大学生缴费及财政补贴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各级财政补助为380元。

二、朔州校区大学生参加的是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学当年9月份至12月份收集相关信息并缴费后,正常情况下次年1月份至12月份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入学当年9月份至12月份为非参保时间段,新生在此期间如果突发疾病需住院者,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请及时与校医院医保科联系(电话:0351--3942624);或者与校区医务部联系(电话:2226230),由医务部代为联系医保科,以便及时与太原市医保沟通,提前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我校参保大学生在中北大学医院门诊或者朔州校区医务室就医时,请携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学生只负担20%。

四、大学生在太原市或者朔州市住院报销相关事宜:

朔州校区的大学生如果在太原市就诊住院,必须携带大学生医保诊疗手册,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直接享受医保减免待遇,出院结算时只交自己该负担的费用。在非定点医院(包括所有私立医院)住院不享受医保减免待遇,发生的费用也不予报销。

朔州校区的大学生如果在朔州市就诊住院,需要本人先垫付医疗费,待出院后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把所需材料报送医务部,由医务部代为转交校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

五、在中北大学医院住院的学生,除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外,学校另外给予二次补助报销(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再给与75%的补助)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六、大学生在原籍地住院报销相关事宜:

1、国庆和寒暑假期间,回原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2、办理休学手续在原籍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开具休学或实习证明,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3、根据太原市医保中心要求,大学生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①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公章)。

②住院费用票据原件

③费用汇总明细(非一日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④出院证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⑤出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⑥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⑦大学生医保诊疗手册及首页的复印件

⑧本人申请(申请书格式参看医务部官网医保须知)

七.大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医保政策:

1、中北大学医院官网(http://www1.nuc.edu.cn/hgyy)——就医指南——医保服务

2、朔州校区医务部官网(http://neuc.nuc.edu.cn/ywb/sy.htm)----医保须知

3、咨询校医院医保科,医保科电话0351—3942624,或到校医院三楼医保科咨询。

4、咨询朔州校区医务部,医务部电话2226230,或到文澜苑一楼医务室咨询。

                                 朔州校区医务部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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