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朔州校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
教职工突发体温异常应急处置流程
根据《中北大学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突发体温异常应急处置流程》,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置流程。
一、 应急处置流程
1. 发现
(1) 学校教职工在校区内突发体温异常(体温≥37.3°℃),须在第一时间将体温、症状、所在位置、所处环境告知医务部(电话:5686120),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戴好口罩,尽量远离他人,前往校门东侧留观室。医务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对发热教职工进行体温复测,如体温≥37.3°℃,医务部应立即联系朔州市中心医院(5660120),请求朔州市中心医院派救护车将发热教职工送到医院。并同时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2) 教职工在校区外突发体温异常,应尽快到最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
(3) 若在校内发现他人体温异常,首先做好自我保护,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
2. 处置
(1) 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教职工体温异常情况的报告,第一时间了解并登记发热人员的体温、症状、所在位置、所处环境,并立即向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具体情况,指定专人及时跟踪发热人员诊疗情况。
(2) 若经朔州市中心医院诊断,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则解除应急预警。
(3) 若经朔州市中心医院诊断,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疑似人员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 确诊(疑似)人员所在部门、医务部、组织人事部、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摸清密切接触人员名单。
(5) 后勤保障部密切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对校区相关场所进行封闭、消毒。
(6) 在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校区各部门紧密配合,将须隔离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隔离观察。
(7) 后勤保障部、医务部等部门协同被隔离人员所在部门做好校区内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安全保障、心理疏导等工作,直至隔离期结束。
二、 职责划分
本流程中,所指教职工包括在职教职工及家属(含劳务/人事派遣人员)、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各单位临聘自聘人员。外来经营人员、工程施工人员发生体温异常,参照教职工进行应急处置。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兼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做好校区教职工体温异常的应急处置工作。
校区的报告权限按照学校本部的规定执行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