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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销工作流程
2015-05-28 18:39   审核人:

 一、学生在朔州市没有开通医保直接结算的医院住院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程序报销:

 1、出院时准备好以下材料,送到校区医务部。

 报销所需资料:(1)诊断证明书(2)出院证(3)住院费用票据(4)费用汇总清单(5)复印病历(6)医院等级证(7)本人申请(8)大学生诊疗手册(9)身份证复印件(10)工行卡号(注意:①-----⑥项需加盖所住医院公章)

 2、校区医务部代收后报送校医院医保科。

 3、校医院医保科初审后送医保中心。

 4、医保中心结算完成后由校医院医保科或者校区医务部通知本人查收。

 二、学生在朔州市以外没有开通医保直接结算的医院住院前,需要向校医院医保科询问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能够报销则按照上述程序办理。校医院医保科电话:0351-3942624

 特别说明

 学生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但是没有直接在所住医院办理医保手续因而造成自己垫付住院费的,医保中心是不予办理医保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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