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明细表》
电子表填表须知
1、电子表以班号命名,由班长负责填写(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并注明班长姓名及电话;
2、凡原户口所在地为太原市且已经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已参保,并写明医保诊疗手册上的编号。
3、为确保每位同学都参加医保,电子表不能遗漏任何同学。如有特殊情况(晚报到或其他),班长负责及时与校医院医保科或者校区医务部联系,避免漏保。
4、新生入学后,在参保信息收集期间(9月-12月),若生病需要住院的同学,请及时与校医院医保科或校区医务部联系,安排该同学提前参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根据市医保规定,若未登记提前参保住院的同学,出院后不能补享医保待遇。
5、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2015】48号文件规定,高校学生2016年个人负担60元的基础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380元。
6、请班长收集好全班同学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按电子表上填写顺序排好)。
7、在9月18日中午之前,将本班电子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医务部。
医务部
联系电话:2226230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