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用食品类别:
1、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蛋糕、烧饼、油条等。
2、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3、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4、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5、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6、河豚鱼、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7、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
二、慎用食品类别:
1、需强调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较大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
2、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点送菜号夹等。
3、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鲜奶油裱画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
4、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