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一、性与生殖健康概念的提出及内涵
生殖健康是自20世纪80年代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概念,其概念的框架最早为世界卫生组织原人类生殖发展部主任巴塞拉多(Barzelatto)在80年代中期率先提出。1994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政策委员会在对健康达成共识的前提下,通过了生殖健康的定义即:生殖健康是指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所涉及的一切事宜上,身体、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不虚弱。
在生殖健康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的生殖健康目标
1.确保全面和以事实为依据的信息和一个全方位的生殖保健服务,包括对所有使用者计划生育的可及性、有效性、可接受性和便利性。
2.促进和支持各种涉及生殖健康负有责任的自愿政策,如子女生育、计划生育方法的选择,以及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的对生育控制方法的选择等;
3.满足生命周期中不断变化的生殖健康需求,并考虑符合各地区的情况差异。
这个定义包含了丰富的内含义:
1.生殖健康是一个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全方位的健康;不仅涉及计划生育、生育健康,还包括了性健康。
2.生殖健康强调对全体人群的考虑,强调男女双方均拥有生殖健康、生殖权力、和谐的性生活以及社会责任;强调在整个生命周期,从儿童期、青春期、婚育期、更年期直到老年期所应享有的安全和令人满意的生殖健康及保证。
3.生殖健康充分注意到了性与生殖健康的公平性,强调“以妇女为中心”,促进妇女在性生活生育、以及抵抗各种与生育相关的疾病、伤害的权力和应有的健康、安全和幸福;
4.生殖健康确保人们享有对生育的自愿调节,具有对各种调节方法的知情权,能够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自由选择安全、可以负担的避孕、节育,包括意外妊娠之后获得安全人工流产等生育调节方式;
5.生殖健康要求完善和提高生殖健康的服务质量,提供必需的生殖保健技术和服务,保证妇女在妊娠、分娩过程中应获得的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