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现象是怎样产生的
歧视是最常见的社会现象之一,大体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阶级歧视等三个层面。不同群体间存在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性别差异,导致歧视的发生。在所有这些差异中,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最大。社会地位高的人、有钱的人可以获得更多的物质、精神享受,更好、更完善的教育,福利和医疗卫生服务。由此产生富国和穷国、有钱人和穷人、城市人和乡下人间严重的不平等,也是导致歧视发生的根源。女性和男性相比,更缺乏受教育、工作和获得保健的机会,这一社会性别差异,也是产生歧视的重要根源。
除艾滋病外,一些疾病患者(如癫痫、精神病、结核病、麻风病、性病等)比诸如心血管疾病,其他急慢性疾病,甚至一些传染病患者更容易在家庭、工作场所、学校、医院等公众场所受到歧视,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有“耻辱感”的存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2003)曾在其网站上发表一份有关耻辱感和歧视的报告,对两者关系做了很好的总结:“……迄今为止,由艾滋病引发的耻辱感,是一个Hl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相关公众丧失价值观的过程。”耻辱感发自内心,属于一种负向的情感(情绪的高级表现)。它又是一种强有力的社会控制工具,使人内心里对具有某些特征的个体产生边缘感、排斥感而表现出歧视。
本来,耻辱感和艾滋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那么,为什么人们易对HIV感染者和患者采取比对癫痫、精神病患者更显而易见的不公正对待呢?因为,人们对某些社会群体的排斥心理(耻辱感)早已存在;而HlV感染使这种耻辱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例如:
●感染艾滋病,通常被视为是个人的不负责任行为(如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男性间的性行为等)的结果。因此,人们常将艾滋病和“变态”联系起来,认为感染者是在接受“上帝的惩罚”、“对性乱的报应”、“吸毒者得艾滋病是罪有应得”;等。
●艾滋病危及生命,人们极其害怕被它感染。
●许多宗教信仰、道德观念使人们相信:感染艾滋病是道德的过错。
●“艾滋病可耻”这一观念长期在社会上传播。结合一些不正确的评论(“艾滋病是患者对无辜者的犯罪”),使许多人坚信HIV是恐怖和魔鬼的化身,由此加重对艾滋病的耻辱感和歧视。
导致歧视态度和行为的另一原因是,公众缺乏对HIV和艾滋病相关知识。有些人不了解艾滋病非常明确的传播途径;有些人则只注意传播途径,却不知道其不会导致传播的途径(如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接触);导致紧张、害怕和恐惧,表现为“艾滋病恐惧症”(简称“恐艾症”)。换言之,因无知而导致恐惧,因恐惧而导致排斥,以为这样可保障自已远离艾滋病,是造成许多歧视现象的根源。
第三类原因来自艾滋病流行早期。一些错误的传言、渲染,加上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新文炒作,如将艾滋病谐音为“爱死病”,或称其为“超级癌症”、“白色瘟疫”等,片面扩大艾滋病的严重后果,引发人们的恐惧心理。某些来自西方国家的有偏见的新闻工作者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的歧视现象肆意炒作,恰恰忘记了在自己一贯标榜“文明、自由”和“人权卫士”的国家,当年有关“恐艾症”的渲染、炒作更是铺天盖地。目前,有关艾滋病的一些错误宣传已很少被人提及,但其深远的不良影响仍不容忽视。
第四类原因来自多社会因素产生的综合效应。例如,有些成年人和教育工作者采用“恐吓战术”(如上述,把艾滋病渲染为“超级癌症”),目的本来是希望能以此来强化预防教育的效果,以减少青少年的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吸毒等发生。但是,这些不正确的教育方式,对其自身和受教育者起到的强化耻辱感、引发歧视现象的后果却是他们所始料未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