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应具备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应的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集道。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备有水质污染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