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切实做好校区2016/2017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证质量、按时准确完成
各相关单位统计员要根据高等教育统计报表的口径和指标解释的要求,认真、负责、及时、准确的填报数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校的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统计任务分工
1、学生工作部:312,321,322,331,332,341,931,932,942,944,(112表中编号为32、33、36、37、38、39、40项)
2、组织人事部:411,421,422,423,424,431,441,451,461
3、后勤保障部:511,521(112表中编号为49、51)
4、教学工作部:522(112表中编号为13,29,31)
三、指标解释、填报要求及修订内容
2017年高基统计报表请下载附件1,并在填报数据前认真解读附件2《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每项指标严格按照指标解释的要求,统一口径进行填报。
各类学生招生数、各年级在校生数、分专业学生数请以“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为依据进行填报。
修订内容:2017年新修订内容详见附件3,涉及到的部门及表格:学生工作部(942、944))、教学工作部(522)。
四、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1、教师
(1)新引进教师需要提供相关的批准手续,如增人计划卡复印件,调动人员提供调动材料;(2)教师职称中新增教授和副教授的相关佐证;(3)教师学历中新增硕士和博士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 聘请的校外教师要提供相关材料;(5)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需要提供聘任文件复印件。
2、校舍资产
(1)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新增固定资产需要提供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经固定资产软件生成并打印的新增固定资产和新增设备台账。时间节点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新增校舍、教学行政用房需提供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报告等支撑材料。
(3)新增图书需要提供新增图书明细,时间节点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并提交通过图书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图书馆公章的《馆藏学科类目统计表》。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因统计时间紧,任务重,烦请各相关部门统计员认真做好统计,仔细核实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报送报表时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各部门务必于2017年10月16日(周一)中午12:00前报送到综合工作部,联系电话:8857706。
要求:纸质稿1份,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电子稿发送到孟德宏QQ:107106563。
附件:1.2017年高基统计报表
2.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3.2017年新修订内容
4.学科及普通本专科专业目录(统计用)2017
综合工作部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