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2017/2018年度《标准》测试成绩补测、缓测安排如下:
一、成绩公告
请登录网站查询成绩。 用户名:学号,密码:初始123456。
二、补测安排:
1、补测人员(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1)毕业成绩低于50分的学生(毕业备注免测除外)。
(2)当年总分低于60分(不及格)的学生,准予补测一次。“免测”的学生除外(备注标注)。
(3)成绩计算:补测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测试不及格项目,补测成绩覆盖前次成绩,总分最高为60分。
注:
①毕业成绩计算:毕业当年得分和大一、大二、大三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免测年度不参与计算。由于2014年国家更新了《标准》,部分2014年以前入校还未毕业的学生,成绩从2014年开始计算。
②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请到网站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文件所规定到测试中心申请免测。如有疾病(例如: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并在测试时未声明者,后果自负。
2、组织方法:
(1)按照安排时间测试:
4月14日
项目 年级 |
2014级 |
2015级 |
2016级 |
2017级 |
室内项目 |
9:00-10:30 |
10:30-12:00 |
室外项目 |
10:30-12:00 |
9:00-10:30 |
(2)毕业年级按照“关于对2018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未达标的毕业生开设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参加辅导并测试。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需阅读知情同意书,请同学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参加测试,如果隐瞒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者,自行承担责任。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必须携带学院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上必须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学院公章,证明要在有效期内),穿运动服、运动鞋进行测试。
三、缓测安排:
1、缓测同补测一同安排
2、办理缓测的同学,参照补测程序,持《缓测证明》参加测试。
3、成绩计算:按实际成绩录入。备注缓测。
咨询电话:18234939220
教学工作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