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学生工作文件
[2015年]第7号
关于2014/2015(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的通知
2012、2013、2014各班级:
2014/2015(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北大学学生手册》(2013年9月版)之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2级、2013级、2014级全体学生(含2014级软件工程专业)
二、评选项目:综合素质奖学金
三、评选办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本科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的综合素质奖学金:
(1)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
(2)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
(3)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凡办理缓考手续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3.所有评优结果均需填写统一表格,表格在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官网下载---学生工作部---相关下载。
五、其他
各班学习委员务必将综合素质评选结果于2015年3月27日中午12:00
前报送至女生文灏苑611宿舍;男生文瀛苑509宿舍,逾期不候。
附件1: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20日
签批: 赵永娟 拟稿:赵迎辉 校印:兰美云 份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