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2]297号文件)要求,我校区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2012级、2013级)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划入学生银行卡,每次划入金额为所资助金额的一半。
三.参评条件:
1.各班级根据《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1]21号文件)中的条件,本着公开透明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通过助学金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为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性,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三等;
2.2012级的学生须学年内无挂科记录;同等条件下(班主任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是否单亲等特殊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学年学习成绩)优先考虑班团学生干部、为校区、班级作出突出贡献者。
3.名额分配:
2012级: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班2名
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班3名
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班3名(优良学风班每班4名)
三、报送时间:申报材料务必于10月17日16:00将申报表格交到明学楼C208赵迎辉老师处,联系电话:18634968836。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校区学生工作部。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2、助学金申请表评审完毕后统一到学生工作部盖章留存备案。
六、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学生工作部
二�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