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学生工作文件
[2015年]第57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4]241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省级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2015]35号)要求,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奖励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单科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0%。
(5)学年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并表现良好。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通过后,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本校区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校区学生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校区学生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送中北大学学生处。
3、中北大学学生处对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送山西省教育厅备案。
五、名额分配:
1、普通班级评选出1个名额;
2、荣获2014-2015学年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评选出2个名额。
3、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评选出3个名额。
六、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各班级不得以各种名义挪用、挤占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资料提交方式:
各班生活委员组织本班学生登录校区官网—学生工作—团学公告查看此通知,并以附件形式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并于9月28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交回治学楼103。如有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交回。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学生工作部
勤工助学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签批: 赵永娟 拟稿:赵丹风 校印:邱灵 份数:41